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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09-01 19:46:54  作者:admin

各市知识产权局(办),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我省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提高我省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推动创新型山西建设,2011年度,省知识产权局继续对我省部分优秀专利技术推广实施给予一定资助。我局委托国家专利技术(山西)展示交易中心承担项目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实行“择优资助”的原则,主要资助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化程度高、符合我省产业政策的优秀专利技术,同等条件优先资助发明专利。申报范围包括:煤焦、冶金、电力、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应急保障、防震减灾、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医药、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

对同一专利项目已被列入上年度专利推广实施项目计划,或同一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专利推广实施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再受理新的立项申请。

二、申报条件:

1、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研究和开发能力;

3、具有基本的科研、生产条件;

4、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资金;

5、项目承担单位重视并积极开展专利工作;

6、申请资助的专利技术应是生产或产品中的关键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无专利权属纠纷。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A4纸张尺寸印制,简装装订,按下面顺序装订成册:

1、《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申请书》

2、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文献资料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专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4、项目申报期内检索查新报告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5、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6、反映项目情况的其它有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2、各市知识产权局(办)、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晋单位等推荐部门网上审查、推荐项目(网上审查、推荐操作说明及推荐分配名额另行通知)。通过审查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国家专利技术(山西)展示交易中心;推荐部门需出具项目推荐函,附上加盖公章的本部门所申报项目的《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3、网上申报时间:2010年9月20日8时—10月10日18时,书面材料于2010年10月10日—10月20日报送省知识产权局。(节假日项目申报系统开放)

五、展示交易

为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我局拟在国家专利技术(山西)展示交易中心为专利权人长期提供专利技术的免费展示、交易、融资等服务。采取专利权人自愿原则。如需展示服务的,在报送项目申报纸件材料时,一并提交制作展板所需的文字(300字左右)、图片(1-2张)等资料(电子版),并交纳100元展板制作工本费。

六、联系方式

1、国家专利技术(山西)展示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菁

电 话:0351-8330663

手 机:13754858894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5层

2、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祁晓

电 话:0351-4060024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请各推荐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审查,做好项目推荐工作。我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最终确定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