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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可享扶持 山西“五大行动”护航就业创业

时间:2017-06-14 00:00:00  作者:孙静

毕业季将至,就业或创业成为摆在大学生面前的两个主要选择。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已联合出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今年将全面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今后,就业岗位少、创业门槛高等诸多难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就业创业课时计入学分

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各高校健全完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按规定安排就业创业课时,并计入学分。还要聘请专家学者、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优秀校友担任就业导师,充实就业创业指导队伍。

同时,鼓励高校利用自有资源或者与当地用人单位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活动,增强大学生就业实践能力。

此外,各级人社部门将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选择一批优质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提升毕业生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大学生创业可享扶持

开展创业引领行动,开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开展各类创业实践活动。

凡有条件的高校都要开设创业培训点,使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生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

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孵化服务。我省将充分发挥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和省创业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的示范带动作用,采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小额贷款”的叠加模式,扩大贷款规模,解决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各类创业者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帮困难毕业生找工作

开展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及时详细了解毕业生的求职需求、就业意愿等,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院校专业学科设置、毕业生规模结构等信息。同时,广泛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将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范围。针对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等毕业生,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按规定落实求职补贴,力争帮助更多困难群体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

未就业大学生实名登记

开展就业帮扶行动,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点,综合运用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引导毕业生参加“实名登记”填报各项信息,从源头上保证全省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数据完整准确。对于实名登记的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其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帮助制订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

打击虚假招聘欺诈行为

开展权益保护行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系列服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组织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虚假招聘和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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