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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一次性告知制

时间:2019-07-23 11:22:43  作者:

一、科技园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进行首次办事问询时,应一次性告知所有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理依据和注意事项。

二、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办理事项,园区工作人员应当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要及时说明原因。

三、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和办事程序,缺少关键材料的,等待服务对象补齐后及时办理;缺少非关键性材料的,可先受理,等材料补齐后再作出决定。

四、对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的,科技园工作人员应告知其原因及依据,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五、科技园工作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职责,正确恰当地答复服务对象。

六、对不按一次性告知制度规定办理的责任人,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