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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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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太原市2011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09-09 19:46:08  作者:admin

各项目组织单位、各专项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八大功能区”和“十大产业板块”,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现将太原市2011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团组织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 单位条件:

1、在相关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2、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创新人才团队、技术装备条件和资金筹措能力;

3、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基础条件和技术储备;

4、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二) 项目条件:

1、符合太原市2011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要点和项目指南;

2、符合技术上有创新点、经济上有增长点,项目好、企业好、团队好“两点三好”标准;

3、符合太原市2011年科技专项申报指导意见(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太原市2011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程序为:

(1)申报单位登录太原科技信息网(http://www.tykj.gov.cn),点击“太原市科技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自行设定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进入申报系统;

(2)申报单位按照系统使用说明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太原市科技项目申报书和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完项目内容(申报材料中若有图表,可通过附件形式提交)并确认无误后,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网上提交;

(4)项目组织单位按授权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填写项目组织单位基本信息,负责审查属地单位申报项目,并提出推荐意见,按照项目限额要求,将所组织的项目在10月30日前集中一次点击提交。

2、纸质资料报送程序为:凡经项目组织单位网上提交市科技局的项目,由项目组织单位通知项目单位,在11月1日前送至项目组织单位,申报资料经项目组织单位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后,11月5日前集中报送市科技局相关科技专项管理机构。

四、专项设置:

太原市2011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设置10个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单位按专项进行申报。

1、重大创新专项;

2、人才扶持专项;

3、重点成果转化专项;

4、发明专利转化专项;

5、绿色转型科技专项;

6、产业集群技术联盟专项;

7、产学研合作与国际科技合作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专项;

8、现代服务业专项;

9、社会发展科技专项;

10、新农村建设科技专项。

五、项目限额:

太原市2010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实行限额申报,项目总数为600项(各项目组织单位及科技专项项目限额指标见附件1)。

科技明星、大学生创新创业两类项目按要求同时申报。

六、申报资料:

1、申报项目须填写《太原市科技项目申报书》、《太原市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项目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的同时,提供其它有关材料。

重大创新专项项目应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专利检索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在业内创新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情况等;

人才扶持专项项目应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专利检索报告,创业项目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重点成果转化、发明专利转化、新农村建设科技专项项目应提供:成果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认定证书、新产品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新药证书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等;

绿色转型专项项目应提供:成果、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机构融资情况、企业在业内创新能力及有关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情况等;

产业集群技术联盟专项项目应提供:科技查新报告、集群企业技术联盟协议、检测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产学研合作与国际科技合作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专项项目应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专利检索报告、单位法人证明、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协议或引进国外技术、人才协议等;

现代服务业专项项目应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专利检索报告、成果及软件认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在业内创新能力排名情况等;

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项目应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专利检索报告、成果证明等。

2、申报重大创新、重点成果转化、发明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太原市2011年科技项目公开招标承诺书》。

3、项目可研报告中应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题组青年科技人员承担任务、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等。

4、申报资料一式八份,A4纸打印、简装,装订顺序为《太原市科技项目申报书》、《太原市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专利检索报告、成果(专利)证明、企业认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七、项目组织单位:

太原市2011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组织单位为十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市科技局社会处。

八、项目受理:

----重大创新专项、绿色转型专项项目受理机构为太原科伟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安文柱,电话:2302817,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803室。

----人才扶持专项项目受理机构为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井涛,电话:2281100,地址:学府街122号科伟通科技孵化大楼12层。

----重点成果转化专项项目受理机构为太原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联系人:李晨光,电话:2302519,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801室。

----发明专利转化专项项目受理机构为太原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董金毅,电话:3331530,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601室。

----产业集群技术联盟专项项目受理机构为太原市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工程中心,联系人:贺强,电话:2028042,地址:西羊市街15号太原市电子研究设计院305室。

----产学研合作与国际科技合作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专项项目受理机构为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杨敏,电话:3336568,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805室。

----现代服务业专项项目受理机构为太原市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联系人:杜雅轩,电话:2302801 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615室。

----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项目受理机构为太原科技战略研究院,联系人:戈春,电话: 3336902,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802室。

----新农村建设科技专项项目受理机构为太原市星火技术发展中心,联系人:李小芳,电话:3331410,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609室。

九、申报时间:

太原市2011年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上午8时至10月31日下午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

纸质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10年11月5日。

十、申报要求:

各项目组织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要仔细阅读计划要点、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了解专项要求,掌握申报要领,并注意以下事项:

1、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申报项目;

2、一个单位原则上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高校除外;

3、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类科技专项;

4、科技活动状态要准确,项目名称应具体;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课题组人员中青年科技人员(40岁以下)应占60%以上,并承担主要研发任务和转化工作;

6、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的项目,可不经网络申报,密封后直接将申报资料报送市科技局社会处;

7、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按任务书要求未完结,以及违反太原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有关管理规定的单位,暂缓申报项目。

十一、咨询服务:

1、申报咨询服务:市科技局计划成果处,联系人:张晓军,电话:4223750,地址:市政府主楼七层701室。

2、科技查新咨询服务:太原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吴景红,电话:3334498,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805室。

3、专利检索咨询服务:太原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李永翊,电话:3332625,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601室。

4、网络申报系统服务:太原市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联系人:杜雅轩,电话: 2302801 地址:金刚里西巷11号赛德大厦6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