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其中:
● 大专院校申报的,由省教育厅作为推荐单位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 科研院所申报的,由省科技厅或相关主管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 中央驻晋单位、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可直接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 其余申报单位或个人,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为推荐单位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项目资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电子版资料包含:
①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② 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③ 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纸质版资料内容应与电子版资料内容完全一致,并由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在《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首页加盖公章。
材料报送地址:太原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410室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处 赵鹏
电 话:0351-7680089
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