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委、教育局、总工会,各企业人力资源(劳资或工会)工作部门,各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
根据人社部等五部委《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4号),为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新时代产业发展需要的我省数控技术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各类职业院校师生努力学习知识、刻苦钻研技术,走技能成才之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信委、教育厅、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职业
数控车工(数控车削加工技术)、数控铣工(数控铣削加工技术)、加工中心操作工(多轴联动加工技术)、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等五个赛项。
二、大赛分组和参赛对象
(一)大赛分组
数控车工(数控车削加工技术)、数控铣工(数控铣削加工技术)、加工中心操作工(多轴联动加工技术)、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等四个赛项分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3个竞赛组别,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分教师组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其中:数控车工(数控车削加工技术)、数控铣工(数控铣削加工技术)、加工中心操作工(多轴联动加工技术)等三个赛项为单人赛项,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等两个赛项为双人赛项。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企业职工,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的在校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职工和教师不能报名参加大赛。往届大赛已获得前5名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该赛项学生组比赛。
(三)全国赛人员组成
根据省级报名、决赛结果,组成不超过31名选手构成的省代表队,参加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其中:数控车工(数控车削加工技术)、数控铣工(数控铣削加工技术)、加工中心操作工(多轴联动加工技术)、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等四个赛项职工组2支、教师组1支、学生组2支;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教师组1支、学生组2支。
三、竞赛命题标准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组和教师组分别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开展命题;学生组以《数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要求为基础开展命题。数控车工包括车削中心加工技术,数控铣工包括四轴加工技术,加工中心操作工侧重五轴联动加工技术,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侧重数控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侧重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等内容进行命题。同时,各赛项项目命题在上述要求基础上,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竞赛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技术文件请于决赛前自行从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网下载。技术文件相关问题可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江联系,电话0351-4727116)
四、竞赛实施
竞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各企业、院校初赛阶段。2018年8月底前,以各企业、各院校为单位组织初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每个报名企业、院校,对各竞赛职业和组别可推荐1名(组)选手,组队参加全省决赛。每个参赛代表队限报领队一名,每个项目限报指导教师(教练)一名。
(二)全省决赛阶段。鉴于全国决赛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0日,决赛时间为10月8日至14日,山西赛区决赛拟定于9月10日至16日举办。
五、决赛组织
决赛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信委、教育厅、总工会共同主办,由晋城市人社局承办,晋城技师学院协办。
决赛期间成立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秘书处。技术工作委员会设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大赛相关技术工作。秘书处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大赛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
六、表彰奖励
(一)国家奖励
经省级竞赛选拔推荐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奖励按《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4号)的规定执行。
(二)省级奖励
1、全省决赛获职工组、教师组单人赛项第一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第二、第三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个人记功表彰。
2、对各职业职工组、教师组决赛选手获前三名或第一名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报请省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已获此项荣誉的不重复授奖。
3、对各职业、各组别决赛人数满30人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前三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工和教师选手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核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为第4-6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对各职业、各组别决赛人数满20人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第一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工和教师选手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核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为第2-3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工和教师选手已具有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第4-6名的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职工和教师选手已具有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破格参加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其他参赛选手,理论和操作均合格者,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已有上述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不重复发证。
4、对各职业、各组别决赛人数满30人的,获第1-10名的选手,颁发“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名次”荣誉证书。各职业、各组别决赛人数不满30人的,按参赛选手人数的30%确定名次荣誉证书颁发数量。对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优秀奖”荣誉证书。
5、对全省决赛中获各组别各职业前3名选手的教练颁发“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山西赛区竞赛优秀教练”荣誉证书。
6、团体奖:以参加决赛单位(企业、院校分别排序)全部的参赛职业、参赛选手的成绩计算总分,颁发名次荣誉证书。
7、突出贡献奖: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由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荣誉证书。
六、其他要求
1、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信委、教育局、总工会,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职能作用,发动、督促有关企业、院校积极组队报名参赛。各企业、职业院校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时间组织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发动广大职工、教师、学生积极参加比赛。开设数控专业的全省各技工院校,须积极组织教师、学生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竞赛。
2、各代表队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各代表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请各参赛单位务必于9月5日前将报名表(附后)报晋城技师学院,过期不候。
4、职工组和教师组报名选手需提供所在单位缴纳的最近3个月有效社保明细,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报名单位一致;学生组报名选手需提供学生证及学生在校学籍证明。
5、为按照全国大赛要求科学合理分配参加全国大赛选手使用系统和软件,我们在各项目报名表中增加了全国决赛摸底调查内容和工装型号内容,请参赛选手认真填写报名表。各赛项参加全国决赛选手最终比赛使用的系统,将根据省级决赛名次结合报名摸底情况予以确定。
联系方式:
1、晋城技师学院
联系人:邢小软
联系电话:13834903901
传真:0356-2069857
邮箱:1343367168@qq.com
2、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祁慧丽 刘 江
联系电话:0351-4727116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郜 军
联系电话:0351-7676080
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赛组委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