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评估考核办法
一、业绩考核
(1)孵化园对创业团队及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其中定期考核每年年末进行一次。
(2)考核程序:
①孵化园发出通知;
②创业团队及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③孵化园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评估;
④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二、出勤考核
(1)孵化园每天对创业团队及企业进行出勤考核,并根据出勤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2)创业团队及企业应积极配合孵化园的评估考核工作,对拒不接受评估的团队,视为考核不合格,并责令退出。
三、考核结果
(1)考核等级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获评“优秀”的创业团队及企业可享有优先申请使用独立办公室;获评“合格”的团队及企业下一年度可继续享受园区优惠孵化条件;获评“不合格”的团队及企业需及时退园。
(2)责令退园
创业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退园:
①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孵化用途,或从事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或者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②创业团队及企业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每月出勤率未达到30%(不包含周六、周日);
③创业团队及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④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⑤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
⑥因安全、卫生问题,受到警告的;
⑦未按时向孵化园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严重失实;
⑧园区重要活动无正当理由未到的。
附件: 中北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指标解释 |
分值 |
创新活动 15 |
新增知识产权 |
所有权人为团队负责人 (含申请、授权或购买) |
5 |
科技成果转化 |
以技术合同为依据 |
5 |
承担科技项目 |
以任务书为依据 |
5 |
大赛与投资 25 |
创新创业大赛 15 |
国家级奖项 |
15 |
省部级奖项 |
12 |
其他奖项 |
10 |
积极参与 |
5 |
获得投资情况 10 |
获得天使投资 |
5 |
获得园区资金支持 |
5 |
日常活动 30 |
活动参与度 10 |
80%以上(含) |
10 |
50%—80% |
5 |
50%以下(含) |
0 |
工作配合度 |
积极配合园区工作 |
10 |
工位使用率 |
使用率80%以上 |
10 |
经营收入 10 |
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含) |
10 |
年营业收入10-100万元 |
8 |
年营业收入10万以下(含) |
5 |
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 |
0 |
服务效益 20 |
实现大学生就业 10 |
5人以上 |
10 |
1—5人(含) |
2分/人 |
举办活动 10 |
3次以上 |
10 |
1—3次(含) |
2分/次 |